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我校联手打造漓江保护公益诉讼理论研究高地

时间:2021-07-08浏览:480

7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我校《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共建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字仪式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我校雁山校区举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校党委书记邓军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揭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与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贺祖斌签订《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共建合作协议》。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建中,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等出席活动。副校长林春逸主持仪式。广西三级检察院干警代表与我校相关校领导、师生共同见证了《协议》签约仪式和研究基地揭牌仪式。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自治区检察院和我校将在漓江保护的法律人才培养、公益诉讼检察专家咨询、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信息互通、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研究、公益诉讼检察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同时,我校可以应自治区检察院的邀请,为自治区检察院的重大工作举措、改革措施、案件办理提供前期论证和专家咨询意见,并提出修改或可行性建议。

 

自治区检察院与我校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共建,共同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学保护漓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是以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为支点和重点,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高地,实现理论和实践互促共进的重要举措,努力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邓军在致辞中表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揭牌,是双方落实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合作的具体举措。我校将整合全校学科及师资力量,探索开展漓江流域开发利用政策及执行的法律研究,推动漓江流域开发利用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内合法合规、有序优质开展。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进交流,深化合作,积极构建高水平校检合作新发展格局。

 

签约仪式后,茅仲华等参观指导我校桂学博物馆;农中校为广西师范大学的师生作《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创新、实践探索与理论构造》专题讲座,报告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莫坷主持。

 

广西三级检察院干警代表与我校相关校领导、师生共同见证了《协议》签约仪式和研究基地揭牌仪式。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致辞

校党委书记邓军致辞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左)与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贺祖斌(右)签订《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共建合作协议》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左),校党委书记邓军(右)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揭牌

会议现场

茅仲华等参观指导我校桂学博物馆

法治宣讲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