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在我校举行(图文)

时间:2016-09-26浏览:539

       9月24日、25日,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的2016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在南宁和桂林两地同时举行。桂林考点设立在我校育才校区,来自桂北片高校共计1518名考生参加了考试。南宁考点设在广西医科大学,来自桂南片高校共计4603名考生参加了考试。


  受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托,广西高等学校高师培训中心负责南宁考点和桂林考点的考生报名工作和数据汇总整理工作,同时也负责桂林考点的考务工作。为使考试顺利进行,高师中心考前数天开始了大量认真细致的组织准备工作,成立了以李传起副校长为组长,人事、教务、财务、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所需要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全面检查;对考务所需的语音播放系统、身份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无线信号屏蔽仪等设备进行了配备;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考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遴选和严格培训;对考场内外的环境进行了合理布置。


       本次考试,受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高度重视,考前专门组织召开了考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会;考试中派出干部进驻考点进行巡视。由于我考点准备充分,各部门配合默契,各工作人员按部就班、严格操作流程,巡视员对本次考试的准备工作及考风考纪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据悉,根据国家《教师资格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定性为国家考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对象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入职人员。考试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个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合格者将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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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高师中心

考生们有序走入考场

考生们有序走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