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工作全面启动(图文)

时间:2016-06-02浏览:1246

    6月1日,2016年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全面启动。根据相关规定,桂林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归口桂林市教育局管理,认定的过程要经历信息发布、宣传动员、工作布置、材料收集、材料审核、网上确认、教师资格证号登录、证书打印、证书盖章、材料归档、证书发放等流程。2007年以来,我校此项工作的开展一直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高师中心”)负责。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使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顺利走上工作岗位,高师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3月28日印发了《2016年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的通知》(师培[2016]05号),4月27日印发了《2016年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师培[2016]9号),并在雁山校区召开专项工作布置会。为了最大程度地维护好我校毕业生的相关权益,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高师中心与自治区教育厅师范处和桂林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使一些影响到毕业生申请认定证书的事项(如身高标准)得到迎刃而解。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广西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取消直接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相关考试(俗称“国考”)。今年是我校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全部进入“国考”的第一年,截至6月2日下午4点,高师中心已接收来自20个学院(部)(含漓江学院)共2051名应届毕业生交来的申请材料。在后续近二十个工作日里,高师中心将按照桂林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和我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各学院(部)一起,认真、有序、按时、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为我校毕业生顺利离校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    者: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发布单位: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认定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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