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高校收费工作座谈会在我校举行

时间:2013-06-21浏览:2675

       6月17日下午,自治区物价局高校收费工作在我校举行座谈会,自治区物价局、桂林市物价局、桂林市各高校分管财务校领导和财务处负责人、独立学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听取了 桂林市各高校汇报贯彻落实学费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学费调整的宣传工作,分析当前学费的形势,加强学费监管的工作。会议由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丁静主持。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李伙就提高收费标准、做好调整方案、强化收费监管三大问题作了讲话。


       为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收费调整工作顺利、稳妥落实,李伙在讲话中提出了十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学费幅度在规定范围内;二是收费与全国同步,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评估、实施;三是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院校类别做好议案;四是各高校认真研究区物价局意见,尽快报批、尽快实施,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批复后在201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实施;五是完善学费调整后的方案,充分考虑困难学生就读的问题,加强生源地贷款、学生助学贷款等绿色通道渠道,奖、助、勤学金的标准和范围作适当调整;六是加强对社会公众、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尤其是招生简章与实际批复存在差异的部分,正确引导新闻舆论导向,防止不正当炒作;七是完善工作预案,做好各项工作;八是加强收费检查工作,杜绝不合法收费行为;九是密切加强配合;十是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

  
      与会代表纷纷发言,要按照座谈会的部署,紧紧围绕着“十年一春”的机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政策贯彻落实学费调整工作,完善各方面工作,做好预案,积极、稳妥地实施。

 


    作    者:财务处 蒙韧
    发布单位: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