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校雁山校区正式签订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培育与应用研究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双方合作正式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新阶段,既是法学殿堂与审判前沿的携手同行,更是双方共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更高水平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建军,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以及双方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法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代表学院感谢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学院的信任与支持,重点介绍了在教学科研、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并强调将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并肩,回应新时代协同育人的法治命题;发挥优势,以专业力量服务司法实践;聚焦需求,助力法院特色发展与能力提升;共绘蓝图,探索“校院合作”新模式,为新时代法治中国、法治广西建设贡献高校智慧和力量。
谢建军副院长表示,法学院自2005年成立以来,拥有广西特聘专家、广西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法治人才培养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玉林法院将以此次合作为纽带,建立常态化、深层次的交流合作机制,在司法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研讨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共同打造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融合发展的典范,让合作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玉林法治建设。
双方还分别围绕如何加强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培育、学术资源整合、产学研合作推进等方面有了深入探讨。

签订仪式上双方座谈交流

双方成功签署合作协议
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 Email:xinwen@gxnu.edu.cn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