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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专题】法学院开展烈士纪念日 重温烈士事迹(图文)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记者团 韦思 日期:2014-09-30 点击:855

        编者按 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意味着烈士纪念日成为国家级的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将举行烈士纪念活动。为此,我校师生也纷纷参与到纪念首个烈士日系列活动中。


  

        为迎接纪念日的到来,法学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各班级团支部代表于9月30日下午在雁山校区文二区418教室举行9.30烈士纪念日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全场同学唱响《义勇军进行曲》,唱出对烈士的尊重,唱出对今天幸福生活的感激,活动在歌声中开始。同学们认真的观看爱国主义视频《红岩》,影片将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淋漓尽致的描绘出来,其中许建业、江姐江竹筠(也叫江雪琴)、成岗、刘思扬、刘国志等众多可歌可泣令人难忘的革命英雄形象深刻展示了革命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给在场的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观看影片,使同学们对革命先驱们,尤其是烈士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党员代表发言说:“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不仅应该感激,更应该为今天的幸福生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有一种服务的精神,牺牲的精神。用自己所学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这也是烈士精神的延伸。”


        在自由活动环节,在场党员们都积极发表自己的心得与感悟。来自2013级法学专业预备党员同志表示:“通过观看视频和在场的同学进行交流之后,自己对革命烈士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烈士为了全中国的解放,为了全人民的幸福生活牺牲自我的精神将会流传千史。虽然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但是自己也会积极的学习烈士精神,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另外一名团支部代表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虽然没有革命烈士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做起,例如学习社工的同学,积极的为需要的人奉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活动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在校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作    者:法学院记者团 韦思
    发布单位:法学院

共唱国歌

共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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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认真观看爱国视频

同学们认真观看爱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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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代表发言

党员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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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代表交流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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