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时间:2023-04-21浏览:137

4月20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协议签订仪式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学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揭牌仪式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发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向前等,法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出席仪式。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发明在致辞中表示,合作共建协议的签订和两个基地的成立,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提高法院司法水平和高校教学研究水平、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融合交流的重要方式,是延伸司法服务、发挥理论研究价值、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服务大局工作合力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手段。双方要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交流互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共享,着力深化审学研合作,共同促进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繁荣发展。


法学院主要负责人在揭牌仪式上简要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办学情况,并对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学院法学专业的建设、对法律人才实务技能培养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人才需要多元化的方式,签订共建协议、成立两个基地是法学院的重要决定和正确的选择,希望“法院+高校”的合作培养模式能够结出更多法学教育、法治实践的工作成果。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学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不仅将提升各自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将形成具有特色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实务技能、法学教学和研究水平,打造共同发展的新篇章。

揭牌仪式现场

双方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双方主要负责人为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