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任免我校部分领导

时间:2017-12-07浏览:3817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决定,对我校部分领导进行任免。


自治区党委决定:莫坷同志任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和纪委书记。


免去旷永青同志的广西师范大学纪委书记职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李英利同志任广西师范大学总会计师;聘任林春逸同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免去白晓军同志的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丁静同志的广西师范大学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张师超同志的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林春逸同志任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常委;李英利同志任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常委;黄轩庄同志任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


免去丁静同志的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