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我校在邵逸夫楼报告厅召开大会,总结表彰了一批在2002-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副校长刘健斌出席了表彰会并作讲话。
2002-2004年,校综治委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政策方针,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周密制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安全文明建设工作,严厉打击了危害校园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违纪人员,维护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净化了校园环境,确保了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采取系列措施,使“防非”战役取得重大胜利。三年来,我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整治校园环境方面,共处理违章经营126个(次),取缔临时摊点96个;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协同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59期,破获治安案件121起,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3个,抓获打假斗殴、违法犯罪人员257人(其中236人为校外人员,2人为公安部网上通缉犯),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6万元,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有力地维护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培训和防范工作,每年进行4次以上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三年来共投入整改经费30多万,举行了6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演习,共培训师生员工2500多人(次)……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奋斗,三年来,我校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2-2004年我校每年均被评为桂林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育才校区被评为自治区文明社区示范点,2002年校保卫处荣获桂林市公安局三等功,2003年我校被评为自治区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刘健斌在会上作了讲话,他首先对获得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和感谢,同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谈了几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重视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这是把握发展大局的需要,也是个院系单位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治安格局,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消除治安隐患;三是要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创造“全国安全文明校园”;四是要不断提高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五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元旦和春节前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新闻中心 赵亮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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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02-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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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斌(右)为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