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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旭初带队到法学院开展合作交流



来源:法学院 作者:图文/张融 审核/毛丽君 陶斌智 窦武 日期:2026-09-20 点击:10

9月18日下午,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旭初一行4人来到我校法学院,就法学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等开展合作交流。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晓昀,学院领导班子部分成员、教师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


黄晓昀对蒋旭初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我校法学院始终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律师等一批先进典型。她表示,推进法学院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法学教育改革的核心抓手,对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她相信,此次座谈交流一定能进一步打通高校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衔接的通道,打造出贴合广西法治实践的校地合作样板,培养出更多能担重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蒋旭初对我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指出,当前司法实践领域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迫切需要法学理论研究的支撑,同时也对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表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交流,希望双方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同频共振、双向共赢。


与会人员围绕合作细节展开深入交流讨论,就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联合开展理论研究、邀请专家互访等合作方向达成初步共识。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加深了法学院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互了解,明确了开展合作的需求领域与合作思路,为法学院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将区域法治的科研优势转化为高质量的社会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座谈交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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