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我校成功获评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这是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里程碑式成果,彰显了学校在校园法治建设方面的标杆示范作用。
我校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将依法治校深度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人才培养各环节,逐渐形成了以党委领导为核心,以章程统领、制度完备为两翼,以机关示范、院系协同、师生参与为驱动的“一核两翼三驱动”校园法治共生圈。学校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治理,构建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督有效的决策执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校务公开;健全民主参与机制,畅通师生意见反馈渠道,健全师生校内权益救济机制;注重法律专业审查,扎实推进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师生法治教育,从理论教育、文化熏陶、社会实践等维度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工作条件。学校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从“制度健全”向“治理高效”、从“规范管理”向“文化自觉”跃升,为学校改革发展筑牢法治屏障,护航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来,学校法治工作成效显著。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获评“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桂林法院系统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落户我校,学校与地方检察机关共建“雏雁护航队”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小天平”普法团队为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法治中国青春行”2024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广西唯一入选团队。学校法治工作先后被人民网、《中国教育报》《广西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媒体报道。
此次获评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是教育部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的高度肯定,也是学校推进“法治师大”建设的重要成果。学校将以此为新起点,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内涵,巩固示范创建成果,持续为边疆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依法治校提供“广西师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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