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中国教育报》刊发文章《一线真实场景成为课堂“活教材”——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实践为导向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关注报道了法学院积极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地方法治建设需求,逐步构建起了“以实践为导向”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现将报道转载分享如下:
一线真实场景成为课堂“活教材”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实践为导向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指出,要“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近年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坚持实践导向,积极服务地方法治建设需求,逐步构建起“以实践为导向”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以实践为导向
建立协同育人机制
学院加强与法治工作部门的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打造协同育人共同体。为了强化人才培养的实践导向,学院建立由本院资深教师与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共同组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等工作,从顶层设计推行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积极将实务专家“引进来”。学院开设“独秀法治实务大讲堂”,定期邀请法治实务领域资深执业者到校讲学,结合一线办案经历分享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与解决思路。同时,从法治工作部门聘请一批专家担任课程教师、实践指导教师,使其直接参与核心课程案例教学、实务技能指导,将真实案件融入日常教学,让学生在课堂上就能接触到一线法治工作的实际要求,打通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的衔接通道。二是鼓励学院教师“走出去”。通过让教师担任法治实务部门咨询专家、人民陪审员、仲裁员、兼职律师等方式,使其深度参与案件办理、纠纷调处等法治一线工作,在实践中不断积累鲜活教学案例,优化课堂教学内容,让理论教学更贴合法治实践需求。
建立实践教学体系
强化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学院根据教学实际,建立“三堂贯通”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一是优化“第一课堂”实践课程设置。学院精心打造“理论课程+案例课程+实训课程”专业课程群。以理论课程为基础,配套开设“民商事案例教学”“刑事案例教学”“国际法案例教学”等案例课程。以法律职业为划分,开设“模拟法庭”“司法鉴定”“物证技术实务”等实训课程,将真实的“庭审现场”“办案现场”搬进校园,同时配套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学”“社交礼仪及公共关系”等职业素养课程。
二是打通“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教学壁垒。学院立足不同类型专业能力锻炼,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广西高校“八桂法声”万益杯法学专业系列比赛等赛事,将专业赛事成绩纳入教学评价体系。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及时将学生“第一课堂”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是向社会延伸“第三课堂”。学院打造法律援助中心、“雏雁护航队”和“小天平”等学生法律志愿服务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由专业教师提供全面指导。学生深入基层一线,走进千家万户,用脚步丈量地方法治热土。学生通过授课宣讲、法治剧场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有效将理论知识转化为专业实践能力。
推行分类培养模式
服务地方法治建设需求
学院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立足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结合学生特长需求,探索出国内法治人才与涉外法治人才分类培养模式。
在国内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学院对接地方法治实践需求,开设“立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特色课程,开发“漓江风景区综合执法虚拟仿真实验”等配套VR课程,引导学生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实践,努力培养符合地方法治建设需求的人才。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学院选取一批外语能力较强的学生组成“法学独秀试验班”,立足区位优势,开设“东盟法”“越南语”“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特色课程,实行双语教学,引入国外知名高校线上优质教学资源,为学生配备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教师作为学业导师,支持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招收越南、老挝等国家的留学生到校学习,培养涉外特别是涉东盟实务的法律服务人才。
未来,学院将继续坚持以实践为导向,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更多政治坚定、专业精湛、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复合型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多贡献。(郭剑平 陶斌智 张融)

报道截图
报道链接:
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 Email:xinwen@gxnu.edu.cn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