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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在桂林举行



来源:法学院 作者:文/贾元炽、尚若彤 审核/毛丽君 杨祝顺 郭剑平 日期:2026-04-12 点击:11

4月11日,广西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2026年学术年会在桂林召开。本次年会由广西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主办,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广西师范大学东盟法研究中心、广西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协办,以“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东盟法:地位与作用”为主题,区内外80余位高校学者、司法实务专家及法律工作者参会,共话东盟法治前沿问题。


开幕式上,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洪彪指出,广西作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应持续深化涉外法治建设,加强东盟法理论构建与实践应用研究,为国家对外开放与区域协同发展筑牢法治支撑。广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智雄表示,学校将依托法学学科积淀,聚焦东盟法治研究,为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师大力量。法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与研究会会长李伯军先后致辞,回顾东盟法研究历程,呼吁凝聚学界共识,推进区域法治合作。


年会分设两组专题研讨。第一组研讨由东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雷秋玉教授主持。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廖维玉副主任提出东盟法应从“规则接受者”转向“规则塑造者”。上海海事大学邱惠琪分析东盟海域搜救合作的制度困境。暨南大学陈艺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崔嵩源、黄运康副教授分别围绕RCEP框架下跨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协助、争端解决管辖权竞合及规则重构发言。秦建荣副教授点评指出,本组研讨兼具宏观前瞻与实证分析,体现了青年学者的敏锐视角。


第二组研讨由李志锴教授主持。广西大学高佳慧对比RCEP与CPTPP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差异,主张在主权与自由间寻求平衡。北京中银(南宁)律所陈峥嵘律师强调涉外律师应具备复合能力,建议校所共建案例实训机制。向召萍老师与李乐兰分别探讨中国—东盟跨境婚姻法律困境及中越民商事判决互惠原则适用问题。张亚军助理教授点评认为,本组打通了理论与实践的衔接通道,为研究注入实务活力。


闭幕式上,研究会副会长肖敏高度评价年会成果,认为会议实现了理论探索与实务经验的有机融合,为广西东盟法研究注入新动能。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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