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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与实践合作论坛在桂林召开



来源:法学院 作者:文/毛丽君 审核/陶斌智 郭剑平 窦武 日期:2024-11-15 点击:23

11月14日,由广西师范大学、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中国—老挝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联合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研究中心、广西对外法治交流中心协办的“第二届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与实践合作论坛”在桂林举行。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程序监察局副局长蓬贴·森玛尼,广西司法厅、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等领导,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法学院教授陈宗波,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来自老挝监狱监察局、财务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等部门机构的百余位代表共同参会。论坛开幕式由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负责人主持,陈宗波馆长代表主办方致辞,蓬贴•森玛尼副局长在开幕式上致辞。


在主旨报告环节,老挝万象首都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技术官员维奈苏·利猜、法学院教师唐芒花、容艳等四位嘉宾就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与实践合作、中老司法合作等议题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段海风、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狱监察局副局长陪普旺·萨西点评报告。


在嘉宾讨论环节,与会者围绕人民检察院监狱监察、军事检察制度、行政检察制度、中老两国青少年检察制度、公务人员犯罪处罚制度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在闭幕式上,陪乌代•贴拉万司长讲话中指出,本次论坛为司法工作者、专家学者以及同学们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进一步了解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有助于促进中老法律界各项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法学院主要负责人作闭幕式致辞。他强调,本次论坛是传承的论坛、创新的论坛、精彩的论坛,更是展望的论坛。中老两国山水相连,友谊源远流长,法学院将不断深化与老挝检察系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中老经济社会建设贡献法治智慧。 


第二届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理论与实践合作论坛现场

主讲嘉宾作主旨发言

陪乌代•贴拉万司长作闭幕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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