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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榜样的力量】优秀共产党员——刘训智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 日期:2018-07-09 点击:439

【编者按】“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取得了丰硕的成效。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学校新闻中心推出【榜样的力量】新闻专题,拟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发掘师生党员榜样,打造“党建榜样”群体,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带身边人”为主线,引领广大师生党员立足本职,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刘训智同志任职以来专心本职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期间兢兢业业,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学生,课前认真备课,按时上课,课后积极回答学生的疑问。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同时努力做好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注重自我学习,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


认真教学


2016年刘训智同志主动提出担任2015级法学一班专业班主任;2017年主动提出担任2017级法学一班班主任、法学独秀班班主任。在教学过程中主动关心学生,平时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按量完成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2016年6月,获得广西第二期第二批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培训优秀学员称号。2017年7月17日——7月23日,赴天津南开大学参加广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组织的2017年第三期中青年高层次专家能力提升培训班。2014年参与学院开展的师生结对子活动,与2014级法学专业一名同学结对子,四年来主动关心该学生的思想、生活以及学习情况,直至该同学今年毕业。在指导学生论文过程中认真细致,以传授知识、分享经验、提高能力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论文写作水平。平时主动向其他老师学习教学经验,到其他老师的课堂听课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支持学生的项目申报活动,认真修改学生的申报书等材料,指导国家级大创项目两项,自治区级项目四项。2017年7月带领学生赴龙胜、恭城、南宁进行调研。


刻苦科研


2016年-2018年,刘训智同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一篇核心期刊(CSSCI),两篇普通期刊,两篇教改论文。2016年1月23日,在广西桂林高尔夫度假酒店参加“中国梦与社会主义法律实践学术研讨会,做主题发言;2016年5月,独撰的《民法法典化背景下商事人格权的立法选择与制度建构》一文收入《2016年中国商法年会会议论文集》; 2016年7月,入选广西师范大学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成长支持计划;2016年12月,独著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一书获得广西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著作类)。2017年7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2017年10月,参加中国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全国年会,参会论文《民法法典化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理论诠释与立法展望》(独撰)收入《2017年中国商法年会会议论文集》,并在分组讨论会上发言,学术观点获得与会专家一直好评。


积极实践


刘训智同志平时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活动,热衷公益,经常参与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多次参加广西人大法工委组织的立法咨询活动以及其他地级市的立法论证活动,认真出具咨询意见。2017年9月8日,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2017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广西师范大学服务队赴贺州开展普法活动,就劳动法相关问题做专题讲座; 2017年10月23日——10月20日,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中华文化研修班;2017年11月24日——11月26日,赴山东济南参加第二届(2017)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与发展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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