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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图文)



来源:研究生学院 作者:李延 邹艳丽 日期:2017-03-16 点击:4866

3月14日下午,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布置会,本学期开始进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各学院(部)院(部)长、副院(部)长,研究生学院院长、副院长及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孙杰远副校长主持。


研究生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次评估的背景、意义和具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文件精神,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截止2014年,我校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评估工作分为学校自我评估(2017-2018年)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2019年)两个阶段。目前为学校自我评估阶段,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评估标准要体现办学水平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评估内容突出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本轮评估,我校共有52个学位授权点参加合格评估,其中学术学位50个(包含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1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28个),专业学位2个,将在2017-2018年的3个学期内分批次完成。


在学校自我评估完成后,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随机抽评。抽评比例一般不低于20%,抽评结果“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撤销授权,5年内不得申请学位授权。孙杰远副校长指出,国家近年来一方面在学位授权点增列方面给高校一定自主权,一方面加大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力度,主要目的是为保障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以目前发展趋势看,未来一级学科授权点将成为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单元,二级学科授权点或者增列为一级学科授权点或者撤销,他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以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院长、书记)和学位授权点学科带头人为主要责任人,组建本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机构,负责本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在评估报告的准备过程中,要做到材料翔实,数据真实可信。通过评估,进行自我认识和梳理,以评促建,强化和优化学位点建设。


会议现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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