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文,确定我校为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是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设立,主要依托广西高等院校,突出特色,按照有利于广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培训的方式进行组建的承担知识产权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机构。
2014年6月,我校法学院依托知识产权法专业,申请成为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在我校法学院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016年6月,广西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2016年10月,广西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厅对建设基地在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核认为我校在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方面符合设立的要求,同意在我校建立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据悉,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获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将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要求学校依托齐全的学科门类,深厚的文化底蕴,优良的师资团队,雄厚的教育培训资源,面向全区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法律工作者开展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把基地在职培训与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生知识产权教育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建设,开发知识产权教材,探讨知识产权理论,构建一个本土化、可持续发展、影响力辐射全区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专业教育和理论研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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