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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到我校进行放射源清查工作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莫瑜然 日期:2016-09-09 点击:535

    为积极防范、坚决遏制辐射事故发生,根据《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及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桂环办函〔2016〕55号)要求,9月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辐射处宁耘处长一行会同桂林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对我校的放射源进行了清查,我校副校长覃卫国,科技处、保卫处、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放射源管理、使用人员参与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对我校放射源的存放地防水、墙面粉刷、防盗门加固、使用场所加装铅板防护等方面进行认真查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临时询问。督查组对我校的放射源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提高使用单位、使用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消除辐射安全隐患,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我校先后采购了7枚放射源。长期以来,学校严格按照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并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2016年8月,科技处修订了《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办法》,并对放射源的存放地进行了防水、墙面粉刷、防盗门加固等,使用场所加装了铅板防护,派出4名工作人员参加了2016年度的区环保厅辐射安全和防护基础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并对接触放射源的人员进行了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确保放射源存储、使用安全。


    作    者:科技处 莫瑜然
    发布单位: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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