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视点

正文字体:

【督查督办专栏】迎难而上,努力破解公共用房管理难点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日期:2016-07-06 点击:874

  资产管理处公共用房管理科成立于2015年4月7日,人员只有2名,成立伊始就承担了制定《广西师范大学公共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任务。制定《办法》的宗旨是:实现公房优化配置,推动公房配置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通过经济杠杆调节,提高公房使用效益。


  要实现制定《办法》的宗旨,并使制定的《办法》切合我校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工作的主要难点有:(1)如何确定管理模式?各单位(部门)的职责是什么?(2)如何确定用房面积核算办法和定额标准?(3)各类用房是否收费?如何收费?(4)各学院(部)、各单位用房现状情况复杂,采集、核实各类用房数据很困难,工作量大。针对这些难点,公共用房管理科首先利用互联网进行了广泛调研,收集相关研究文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已有的高校公共用房管理办法,然后初步拟定《办法》框架,对公共用房分类、用房面积核算办法和定额标准等进行分析和筛选。


  同时,为了获取直接的高校公共用房管理经验,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到区内外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考察,与考察高校的公共用房管理人员就上述难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交流和探讨。为了了解各学院(部)的公共用房情况,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深入各学院(部)调研座谈,广泛深入了解各学院(部)的用房情况和需求,并就公共用房面积核算办法与定额标准、收费方式方法等进行深入交流。《办法》初稿完成后,面向全校征求了意见,并组织了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财务处、学工部、研究生处、党办、校办等单位进行审阅和研讨,得到了各单位的大力支持,较好地解决了工作难点。目前,已将《办法》提交学校,预计在7月份公布实施。



 


    作    者:资产管理处
    发布单位:资产管理处



分享
0

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 Email:xinwen@gx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