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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学章程】走进《广西师范大学章程》——梁宏校长访谈



来源:校发展规划办 作者:校发展规划办 日期:2015-03-10 点击:1866

     编者按 大学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今年启动了全区高校大学章程编制(修订)工作。学校是全区15所高校章程制定试点单位之一,2014年底完成了新章程核准。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大学章程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全力推进《广西师范大学章程》修订工作。学校新闻网推出“聚焦大学章程”系列报道,持续关注学校大学章程建设。  

 

    我校是广西高校章程制定的试点单位。目前,作为首批两所高校之一,我校章程获得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现已颁布。为了使广大师生更好地了解我校这部“根本大法”,记者专访了《广西师范大学章程》(下简称《章程》)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宏校长,请他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我校历史上早有成稿章程,为什么要启动本次《章程》的修订?


    梁宏:
我校历来重视章程建设工作,历史上曾有两部成稿章程。第一部可追溯至解放前,即我校1932年建校时发布的《廣西省立師範專科學校章程》。第二部是2007年在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时学校新制定的大学章程。2012年以来,中办、教育部等对高校章程建设连续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就“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涵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监督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制订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大学章程,根据章程依法治校成为各高校现阶段的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2014年,根据教育部要求及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校作为广西15所章程制定试点院校之一启动了大学章程修编工作,修订完成的章程于当年年底通过了自治区教育厅的核准,现已颁布。

    记者:据了解,学校对本次《章程》修订工作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征询意见范围也很广,学校是怎样考虑并推进该项工作的?


    梁宏:学校认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大学章程作为大学自治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提高治理能力和促进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保障。因此,学校高度重视本次章程修订工作,成立了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严格遵守修订程序,高要求修订章程,尽可能地在最大范围内征询各个相关主体的意见,力求使章程修订的过程成为师生员工凝聚共识、促进发展的过程。修订工作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突出“重研强基”:深入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史上《廣西省立師範專科學校章程》(1932年)、《广西师范大学章程》(2007年)这两部成稿章程,对国内数十余所已获核准高校的章程进行深入比较研究,积极承办广西高校章程建设高级研修班,邀请专家到校讲学,主动与兄弟院校开展交流,为章程文本的适当性、规范性打好基础。


    拟稿阶段,强调“合法依规”:对章程草案与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逐部逐条逐款比照研究,确保章程文本的合法性。
论证咨询阶段,力求“广集群智”:通过代表座谈会、专题研究会、通讯评议、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学校内部机构、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反复修订章程,使章程成为凝聚师大人集体智慧、体现师大人意愿的总宣言。
审改核定阶段,重在“严守程序”:认真执行教代会、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议的章程审议(定)流程,审改完善文本,形成《章程(核准稿)》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准。

    记者:请介绍一下《章程》的主要内容和框架设计理念。


    梁宏:《章程》全文共8540字,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序言载明学校的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学校精神及办学目标,正文包括九章七十五条,即“总则”、“举办者与学校”、“学生”、“教职工”、“治理体系”、“财务与资产”、“社会服务与合作”、“校训、学校标识、校庆日”、“附则”。


   
《章程》在框架设计上主要体现了三个理念:一是突出“以人为本”。在章节顺序上,将“人”的要素(学生、教职工)置于“组织”的要素(治理体系)之前,体现了以服务为导向的现代大学“人本”管理理念;二是强调“依法治校”。在今天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章程》将“举办者与学校”单独成章,分别明确了举办者与学校的权利与责任,为学校依法自治提供了可行规范,突显了大学的法治精神;三是注重内部治理。《章程》用近一半的篇幅对学校的治理体系作了进一步的明晰,明确了党委与行政、行政与学术、学校与二级学院、学校领导与民主参与等各项权力的边界与关系,使大学自主管理有“章”可循。

    记者:本次《章程》修订有何改革亮点?


    梁宏:
本次修订的章程有不少改革亮点,学校以章程建设为契机,拉开了高教综合改革的序幕,既把一些已形成共识的改革方案予以明确,巩固改革成果,又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所突破和创新,为改革发展保留制度空间。例如,《章程》首次明确了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载明学术委员会应同时承担科研评价和教学评价的职能,这突出体现了“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都是学术工作的重要思想,对于改变教学评价、科研评价相分离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又如,学校在《广西师范大学发展定位规划(2013-2020年)》中提出了学科集群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思想在《章程》中得以确认,《章程》不仅明确了整合资源、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改革思路,还以此为基础预设了“学部”及“学部学术委员会”的制度内容,确保了后续改革的实施空间。又如,虽然目前我校还未设立理事会,但通过理事会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章程》明确提出学校将设立理事会,并规定了理事会的功能及职责。

    记者:现在《章程》已核准发布,后续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梁宏:章程的意义和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下一步学校将切实推动《章程》的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一是要多媒介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校内宣传栏、宣传专刊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布和解读章程,使章程“人人关注”。二是要多形式宣传。既通过理论文章推荐的方式,邀请校领导、职能处室及学院负责人、专家就《章程》的贯彻落实带头发表研究文章;又通过多层次座谈方式,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章程》执行细节的广泛研讨;还通过“入教材”方式,将《章程》学习纳入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及各单位集体学习的研习资料,使章程“人人学习”。


    (二)完善执行体系。章程被称为“大学宪章”,是校内其他规章的制定、修改依据。我校作为广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把《章程》贯彻落实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一个有力抓手,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下一步学校将全面开展“立改废释”工作,组织各部门依据《章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检查和修订,形成完整、有效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学校将指定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各学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章程》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确保《章程》执行切实“落地”。


    (三)落实改革举措。上面提到本次修订的章程有不少改革亮点,这些也将成为《章程》执行的重点和难点。学校要通过执行《章程》,落实改革要求,巩固改革成果。例如,根据学术委员会新的职能,学校要马上着手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调整或筹建校内新的学术机构,探索教授有效治学科、治学术、治教学、治学风的新机制;根据学科集群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学科专业调整、优化为核心构建学科群,并建立学术管理、学术评价和资源分配的新机制;根据扩大社会合作的要求,学校要积极探索筹建理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    者:校发展规划办
    发布单位:校发展规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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