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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图文)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记者团 韦思 黄民 日期:2015-01-06 点击:850

    12月30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在桂林市雁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举行。桂林市雁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庆田、雁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唐志秀主席、法学院党委、分团委有关负责人及各位师生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首先,桂林市雁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庆田在会上指出,高校是志愿服务的主要阵地之一,大学生是青年志愿者的主力军,在志愿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广大师生遵循“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最为有效的服务”宗旨,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区发展、扶弱助残等公益活动,他强调法学院学生应在实践中深化专业知识,增强实践能力、了解社会、提高综合素质,谱写中国青年运动的新篇章。
 

    会上,法学院教师代表何乃柱博士在揭牌仪式上讲话。他介绍了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并回顾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上一直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注重践行知行合一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学院老师还创办了广西厚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桂林市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其中厚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了桂林市民政局、救助站的政府服务,与雁山区民政局等部门合作,并于2014年12月起启动了包括服务残疾未成年人在内的雁山区困境未成年人服务项目。他希望能发挥地缘优势,寻求法学院与雁山残联的合作;发挥法学院的专业优势的作用,在法律援助、社区融合、科学研究、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为青年学子服务雁山区残疾人及其家庭,实现共融、互助、成长搭建平台。随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韦敏老师做了发言,提出三点希望:第一,他强调法学院学生应在实践中深化专业知识,增强实践能力、了解社会、提高综合素质;第二,希望志愿者团队成员更多元化,使我院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志愿者都能在这个平台上为残疾人提供扎实有效的多形式的帮助和服务;第三,希望雁山区残联、厚生社工服务中心和广大师生帮助法学院的志愿者,共同努力把实践基地建设成常态化、长效化,服务实、可持续、影响广、作用大的志愿品牌项目。
 

    随后,法学院党委有关负责人与桂林市雁山区区委常委签署了协议。最后,法学院领导和雁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导共同为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
 


    作    者:法学院记者团 韦思 黄民
    发布单位:法学院

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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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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