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精神,10月15日上午,文学院在育才校区组织召开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合作培养工作座谈会。来自南宁二中、桂林中学、来宾高中、崇左高中等广西区内示范性高级中学的10位校外合作导师,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导师组全体专、兼任导师,以及2014级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共5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据悉,在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中采取校外合作导师制培养教育硕士,这在我校尚属首创。本次座谈会重点探讨和交流了如何进一步明确校外合作导师的职责与权利,充分发挥他们在高素质教育硕士生当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文学院院长杨树喆教授副院长樊中元教授、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岑学贵教授、崇左高中校长梁铭之高级教师等先后作了重点发言,其他与会人员也在座谈会上围绕会议主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经过研讨和交流,会议达成了校外合作导师主要职责与权利的四点共识:一是协助学院的专、兼任导师共同制订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二是与学院的专、兼任导师共同商定硕士生在校期间所承担的相关科研内容、社会实践计划及学位论文选题,重点负责接收和指导硕士生开展教育调查与教学实习等实践活动;三是根据硕士生方案及学院安排,开设相关课程或举办专题讲座;四是合作导师指导硕士生开展教育实践、举办专题讲座或开设相关课程等,由学院酌情支付适当劳酬。
座谈会上,文学院负责人代表学院向尹顺林、邝相群、梁铭之、陆铭中、麻建红、李明、彭俊姣、邓嘉慧、磨红宁、黄海娟、杨长翠等来自全区各地高中语文教学一线的特(高)级教师颁发了首批合作导师聘书。
座谈会结束后,今年新入学的23位学科教学(语文)教育硕士生分别与各自的专任或兼任及合作导师进行了首次互动交流。
作 者:文学院 赵亮
发布单位:文学院
座谈会现场
,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受聘的合作导师颁发聘书并合影
,与会导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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