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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育才社区成立首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图文)



来源:校工会 作者:校工会 张文超 日期:2014-09-26 点击:947

       日前,经过近一年的筹划协调,我校与朝阳乡政府市场运作房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会议,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这些由小区居民自己选出来的业主代表将依法行使相关的民主权利。这也是我校育才社区成立的第一个完全由业主依法行使权力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
 

       据了解,我校与朝阳乡政府市场运作房小区自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因多方面原因,消防安全问题、停车位问题、房屋维修问题、物业费等问题愈来愈成为矛盾焦点,尽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其中协调,但始终无法解决问题,因此许多业主提出希望成立业委会,通过民主自治的方式,改善目前现状,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


       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了解小区业主的需求后,立刻着手为民办实事,由校工会和育才社区办牵头组织,从初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到去七星区房管局咨询,再到向桂林市内已经成立业委会的社区学习,最终促成了小区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
 

     “选业委会这么大的事情当然得来,这可是关系到每一户切身利益的大事。以后有问题就可以直接找业委会去和物业沟通了。”已退休的业主莫大爷边填票边说。小区业主会议选举产生了9名业委会委员,他们将代表小区业主履行对外协调沟通、物业管理、小区建设等职责。同时大会表决通过了《小区管理规约》、《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今后居住在市场运作房小区的每一位业主都是小区的主人,业委会将代表全体业主履行对外协调沟通、物业管理、小区建设等职责。对小区内产生的问题,可以更快地反映给物业,同时可以很好地监督物业公司,给小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成立业委会后,学校和社区居委会将成为辅助角色,配合业委会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小区内现存以及以后碰到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馈和处理。同时,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也为我校其他小区在不久的将来成立业委会提供了标杆性样本。
 


  :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业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从本质上看,业委会实际上是所有业主的有限授权代理人。
 

       根据规定,业委会的主要职责有:1.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2.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3.听取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4.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组织召开产权人大会或产权人代表大会;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作    者:校工会 张文超
    发布单位:校工会

公开选举 成立业委会

公开选举 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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