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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来源:文学院 作者:文学院 日期:2014-01-06 点击:1332

       12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宁召开。大会表彰了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200个模范集体和300名模范个人。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自治区主席陈武主持大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在大会上宣读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决定。我校文学院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是全区高校系统获此殊荣的3个单位之一。


    作    者:文学院
    发布单位: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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