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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整改之七】校工会:完善教代会制度 积极推进民主建设



来源:校工会 作者:校工会 日期:2013-12-30 点击:1501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校工会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积极推进民主建设,扎实服务教职工,为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高校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权利的基本组织形式。校工会通过认真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广泛调研,修订了《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闭会期间议事制度和二级教代会相关实施办法新增入教代会实施办法的讨论稿,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工会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校工会将在自治区正式发文实施后,对我校教代会相关制度办法继续修改完善。


        此外,校工会还修订了《广西师范大学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完善提案工作制度来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方式与途径,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有关政策的制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提案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完善了教代会代表对提案办理答复的评价反馈机制,使提案立案、审议、交办、承办、督办、回复的一整套流程更为完备和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校工会制定了《关于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12月10日发放给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工会主席、女工委员征求意见,并于12月26日召开全校分工会主席、女工委员座谈会,选定试点单位并进行走访。计划在2014年以“建家”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我校二级工会的组织建设,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大力推进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
 


    作    者:校工会
    发布单位: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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