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党委各项活动的召开做好准备工作,11月26日晚上,法学院在雁山校区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学生党支部会议。11月27日下午,法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田家炳教育书院425会议室开展“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活动。
学院党委负责人首先向支委们介绍了学院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做了相关部署。负责人谈到,学院党委组织党员同志对学校、学院、领导进行“四风”问题评价,收效良好。并对支委寄予希望,希望大家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找问题,努力实践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会上,学院党委负责人向支委们介绍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希望各支部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党员以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并通过分享自身的工作经历,鼓励支委们努力做好支部工作。学院党委负责人强调,不要把支部委员职位当特权,要当机会。在服务大家的同时,不断提升自我能力。
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学院要求各个学生支部在近期开展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最后,学院负责人对新任支部委员进行培训,从党支部作用、支委的职责以及党员发展流程实施细则等方面入手,对如何进行党员发展、如何明确支委职责等进行了详细阐述。他对所有支委提出“支委工作要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希望支委能牢记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上,学院党委负责人就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作了汇报,并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作中心发言,对三中全会之后给法学、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谈了个人体会。与会人员认真聆听,围绕《决定》进行了认真讨论。
在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言时,学院党委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必将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全面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作 者:法学院 黄秋菊
发布单位: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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