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在国际交流中心201会议室,我校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院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廖少昆院长一行,校长梁宏、校长办公室、法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法律系教师共同出席了签署仪式。
根据协议,我校法学院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深度交流与合作,依托各自资源优势,积极搭建平台,在审判实践、论文撰写、课题研究、图书资料共享、继续教育等领域开展优质合作,积极推动院校合作交流再上新台阶,为法官法学理论与实务能力的优化提供有效的保障。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借助法学院的丰富资源、借助专家学者的丰富智慧,着力培养桂林市法院专家型法官,构建司法人才高地,大力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业务调研能力。通过与师大专家学者的通力合作,推出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以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智库,高度重视听取专家意见,积极支持和配合专家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效率与效果,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前,国家正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在这一背景下,我校开展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具有深刻的意义,也是我校建立协同创新基地的良好开端。梁宏校长指出,今天所签署的不仅仅是一项协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协议的方式,协同创新,为推动人才培养和地方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与智慧。廖少昆院长认为开展“院校合作”,从法学界、理论界汲取理论滋养、获得理论支撑是我们的迫切需求。加强协作交流,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研究与实务共提升的良好平台。
法学院是我区两个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法律人才培养单位之一,也是全区最早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以及全区目前唯一具有在职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单位。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应用型法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是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法学院多年来为广西法院系统尤其是桂林的司法系统输送了较多的法律人才。我校法学院一直注重科学研究,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互动,在科研方面显示了较强的实力,2012年获广西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的好成绩。目前,我校同意成立律师学院,法学院正在筹建“广西地方法制研究中心”,这次与中院的科研合作具有深刻意义。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校法学院有着深厚的友谊和长期的合作关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区辖区最多的中级法院,每年审结大量的各类案件,有着丰富的案件资源,具有丰厚的法律实务经验。中院的法官在法学院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经常来法学院授课、指导模拟法庭、参加学术沙龙、做审判业务的专题报告,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 者:法学院 苏明
发布单位:法学院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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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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