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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开选聘首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 我校四个岗位虚位以待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宣传部 张婷婷 日期:2011-05-03 点击:6150

        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公开选聘第一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工作正式启动。首批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共设岗63个,其中,我校设有三个八桂学者岗位和一个特聘专家岗位。


        这三个八桂学者岗位分别是自然科学类的“药物化学”和“多源数据处理与安全”,人文社科类的“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研究”。特聘专家岗位是人文社科类的“桂学研究”。


        据悉,此次公开选聘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在广西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设立第一批31个八桂学者岗位和32个特聘专家岗位。


        相关链接


        八桂学者
    是广西高层次人才开发的塔尖部分,将面向海内外选聘高层次的领军人才,每轮聘期为5年。全职应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应聘的,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岗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岗工作3个月以上。自治区财政将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非全职八桂学者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1.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每年给予八桂学者所带科研创新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每年给予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提供科研补助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特聘专家
    面向区内外选聘高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轮聘期3年。从单位内部选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单位以外选聘的每年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5个月。在聘期内,广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


    作    者:宣传部 张婷婷
    发布单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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