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干〔2010〕3号文件通知,任命陈洪江同志为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正厅长级)。
1月20日上午,我校在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01会议室召开会议,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孙海潮同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曾凯同志、副处长容芳同志,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宁耀同志、统战部部长、组织部副部长汪维同志、副处级调研员胡春柳同志,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派到会。孙海潮同志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对陈洪江同志的任命决定。
作 者:组织部/文 宣传部/摄
发布单位:组织部
陈洪江同志
,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孙海潮同志宣读任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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