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

正文字体:

自治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专家组到我校检查评估



来源:新闻网 作者: 日期:2004-10-29 点击:5885

    10月26日上午,自治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专家组一行5人到达我校,对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专家组首先实地考察校园。接着,在育才校区校办三楼召开检查评估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副组长林娜和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林娜副书记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办学、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尊重维护教师和学生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构建依法治校工作机制等方面向专家组汇报了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情况,专家们一边审阅我校“依法治校”的有关材料,一边重点就尊重维护教师和学生权益问题向我校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询问。随后,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我校贯彻以人为本精神,民主管理学校的情况。最后,在反馈评估意见时,专家组高度评价了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并就下一步如何迎接教育部专家组的检查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始于2003年12月,今年3月,我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评比、推荐和筛选,初步评出广西师范大学、广西中医学院、桂林市灵川中学、北海市七中、钦州市二中、柳州市二中、柳州地区民族高中和南宁市第六中等职业学校等8所学校为我区报送“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此次检查评估,是自治区为迎接教育部今年12月正式评估而进行的预评。

                                   (校办 韦冬 麦齐好/文  新闻中心 李清资/图)


    作    者:
    发布单位:

自治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专家组到我校检查评估。

自治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专家组到我校检查评估。



分享
0

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新闻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广西师范大学新闻中心 Email:xinwen@gxnu.edu.cn